为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近日,泾川县检察院出台了 “三项举措”规范检察人员涉疫网络行为。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在思想认识上绷紧弦。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全体职工会议,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的意见》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对干警的意识形态管理,引导干警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在网络行为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规范网络行为。
二是强化网络阵地监管,在审核管理上把好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安排分管领导担任管理员,从“政治、内容、程序、技术”等方面加强对信息稿件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平台的管理,以鲜明的政治方向、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中心,按照“选稿+审查+审批+发布”的稿件审查机制对新闻稿件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权威、真实可靠。同时,强化对干警的社交媒体等账号的管理,依托舆情监测平台密切关注微信群、QQ群、朋友圈动态,全面筛查所发布及转发的涉疫信息,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纪律要求,在令行禁止上做到位。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健全涉疫网络行为问责追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紧密结合“八个严禁”明确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和网络活动,与全体检察人员签订了“承诺书”,教育引导干警规范个人网络行为,提高防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杜绝任何可能损害检察机关形象、妨碍疫情防控、影响社会稳定的网络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出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