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静宁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青参加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坚强主持会议。

会上,纪检组长胡东相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六起问责典型案例,传达学习了省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的意见》、县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工作的提示》等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4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对全体干警进行了警示教育。胡东相指出,全体检察人员必高度警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汲取通报案件的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抓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保证案不出错,人不出事,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随后,杨青检察长对全体干警进行了集体廉政约谈并强调,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全体检察人员务必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守为民信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五个必须”正心修身,用“七个有之”自警自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制学习,不断营造办案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廉洁的政治本色。二是要增强遵纪意识。全体检察人员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做到对国家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把好“亲情关”“交友关”“小节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仔细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执行高检院“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督察检查工作,严格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通过严明纪律、加强监管,进一步巩固和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三是要严以律己。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十项禁令要求,坚决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正确履职用权,杜绝吃请送礼、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廉洁、文明、健康、和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