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静宁县检察院提出“五化”要求,确保固定资产有序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资产管理集中化。主要包括预算集中化、采购集中化和支付集中化。所需资产先由各部门上报需求计划,办公室整合上报县政府采购中心,由财政部门统一招标采购,购置资金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进一步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资产台账信息化。组织对全院固定资产彻底进行排查清点,逐一登记造册,所有信息全部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造册入账,对领用、处置的资产,分别建立数字化台账,对固定资产实行“一物一卡”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
三是日常管理动态化。加强对资产更新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按需领取、交旧领新”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回收处理和报废确已无法使用的资产,主动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资产登记,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
四是维护保养日常化。出台了《固定资产及行政装备管理与维护的实施意见》,将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到科室、明确到个人,通过加强对各类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有效延长装备使用寿命,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五是管理人员责任化。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将每件资产管理定责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清点。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所有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责任到人,用、管、责一体,资产管理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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