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乡镇检察服务站和涉农部门检察联络室的职能作用,确保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灵台县院建立了涉农项目、惠农资金动态监督机制,对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效果明显。
据悉,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以来,该院以确保惠农政策落实为着眼点,在认真调研和积极协调的基础上,建立了涉农项目、惠农资金动态监督机制。该机制的基础和核心是《涉农项目、惠农资金统计月报制度》。月报制度规定,每月25日前由各乡镇检察服务站和涉农部门检察联络室统计归集当月本辖区各种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申报、落实数据,并将归集的数据报县检察院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按照申报、实施、资金种类、来源、审核、拨付等指标分类登记台账,建立动态分析模型,跟进监督项目和资金落实进度,定期对数据库资料分析研判,进行风险预警评估,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及时提出建议,要求整改;管理上存在疏漏的,帮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有犯罪嫌疑的,移送侦查部门查处。通过这一机制,将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纳入检察监督视野,确保了项目和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截至目前,该院已在全县13个乡镇以及民政、扶贫、发改、财政、农业、林业、交通、住建等重点涉农部门建立了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数据库,对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监督和定期预警已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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