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委组建成立以来,静宁县检察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检察职责,同县监察委紧密协作,共同发力,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018年以来,静宁县院共受理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5人,并依法对所有嫌疑人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
9月初,静宁县院首次对监察委移送的受例3名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这是继检察院职能转变和监察委成立以来,静宁县院首次受理、首次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该案的受理、审查、提起公诉,一方面理顺、明确了检察院与监察委的工作职责,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首次诉讼实践。另一方面,是对监察委移送的“无强制措施”嫌疑人,受理后县检察院根据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综合评价,自行采取强制措施的又一实践。今后,将从对该案的办理中吸取经验,改进方法,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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