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平凉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平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平凉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正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市“两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节点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市“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推动平凉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要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紧扣全市“3659”发展思路,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在助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贡献检察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派驻+巡回”、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实施理念、能力、作风“三大提升行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要认真落实会议关于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院党组成员、专委、三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