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支持起诉工作相关要求,更好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近日,平凉市检察院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主动与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联系商议、充分讨论,征求行业单位意见后,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在市级各单位成立了工作联络机构,各单位衔接更加高效顺畅。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拓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通过进一步增强七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调解等为抓手,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遭受家庭暴力及被虐待遗弃的受害者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
《意见》提出,民事支持起诉要坚持有限介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案件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等基本原则。明确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适用的对象、案件范围、具体程序及各协作单位的职责分工。
《意见》指出,各协作单位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支持起诉工作情况,并就协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研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互通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及时快速办理相关案件;设立专门协作办公室,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会商等日常工作;各协作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共享、沟通协调、重大案事件通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确保工作衔接顺畅、高效运行。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最大程度地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中的作用。下一步,平凉市检察机关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积极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让支持起诉成为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两个大局”、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