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将省检察院和市平安办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平凉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第一时间在全市两级院同步开展相关案件大排查,对受理的刑事、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排,并向省检察院和市平安办报送了工作进展情况。
市院党组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两级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全市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按照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和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托,以挽回受骗老年人经济损失为切入,以全面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为目标,切实增强相关案件办理质效。三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畅通举报渠道,抓好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加强对养老领域从业人员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其依法依规经营。四要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及时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情况,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溯源治理。同时,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注重培育、收集、编发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示范指导作用。
今后,全市两级院将不断加大追诉力度,依法严惩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工作中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安全。同时,结合办案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消除养老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