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在全市禁毒工作会议上,平凉市院被市禁毒委员会授予“2021年度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市院连续第三年获此荣誉。
近年来,平凉市院党组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禁毒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涉毒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涉毒案件数、逮捕数、起诉数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坚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多措并举,持续巩固深化全市禁毒成果。一是持续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同向发力、协同作战,对两起重大毒品案件及时商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建立毒品案件定期会商机制,与公安机关就渉毒犯罪经常性交换意见,强化提前介入和遗漏涉毒犯罪的追漏工作,始终保持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持续加强涉毒犯罪分析研判、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案件办理,深入开展毒品犯罪预防、打击、治理等调研工作,通过认真统计 分析涉毒犯罪数据,形成详实的统计数据资料,并及时归纳总结打击涉毒犯罪在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报送多份禁毒工作报告。三是持续加强禁毒宣传,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深入乡村、学校、街道、社区广泛开展禁毒宣传,特别是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全院检察干警在崆峒区绿地广场举行了禁毒万人签名活动,分发各类禁毒宣传资料10000余份,咨询讲解300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禁毒的法律意识、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平凉市院将继续发挥“禁毒先进集体”的模范引领作用,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最强的工作力度,高质量、高标准全面落实好2022年度的各项禁毒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