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院联合多部门建立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外勤365老版本下载怎样下载_365bet官方网站_365bet娱乐场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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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检要闻

        平凉市院联合多部门建立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时间:2022-02-10 17:50:5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国有财产是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当前,一些领域和行业违法行为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现象还比较严重,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这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行为往往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不作为交织在一起,也反映出相关领域行政监管制度机制方面的缺漏。去年以来,平凉市院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安全。截止2021年底,共立案办理案件1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督促追回资金369余万元。

        近期,平凉市院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与市监察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衔接会商,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以保护国有财产为重点,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平凉市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全面、深入、高效开展“检监、检行”公益诉讼协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有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意见》提出了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有序、高效便捷,密切配合、相互促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督促协同、共治共赢”五项基本原则。要求遵循诉讼规律和法律监督规律,健全机制,严格程序,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协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明确了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包括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如经营性国有财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如税收类、费用类国有财产;国家因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等支出的各项资金,如财政补贴类国有财产、社会保障类国有财产;由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如国有房屋出租收取的租赁费用、国有资产入股的分红等以及其他类型国有财产。

        《意见》建立了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一是建立会商通报机制。实行常态化联络制度,做好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基本信息、文件传输等日常联络工作。各协作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并可进行联合调研,对专项工作进行联合部署。二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各协作单位履职中发现损害国有财产违法行为或国有财产监管重大安全隐患等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国有财产保护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协作单位。各协作单位在国有财产保护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发现的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可能使国有财产遭受侵害或重大风险隐患的,应移交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三是建立协作调查机制。各协作单位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询、调阅、复制行政执法卷宗及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调查核实工作。检察机关可以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协助、参与办案。四是建立督促整改机制。检察机关认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可能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应当立案。涉及多个部门监管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国有财产案件,可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行政机关经检察建议督促仍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财产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或者仍存在受侵害重大风险隐患的,检察机关应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五是建立行政违法预防机制。各协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财产行政违法预防机制,强化对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主动排查国有财产行政违法行为的多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及时堵塞漏洞,切实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六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各协作单位加强业务骨干交流培训,指派业务骨干为培训活动提供授课辅导、介绍经验。通过联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专项业务研讨、专项课题研究等活动,不断提升国有财产保护工作水平,持续加大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着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国有财产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