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磋商解决某国有企业办公楼建设项目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问题,11月16日上午,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该国有企业和联建单位某房地产公司以及行政监管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正华主持。
经调查,某国有企业办公楼建设项目于2014年经许可施工建设,2016年竣工,应建人防工程面积2567.36平方米,但在建设过程中未修建人防工程,也未依法按标准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20万余元,造成国有财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
座谈会上,各与会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案人员与大家深入交换了意见,表明了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阐明了通过磋商解决问题,实现三效统一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愿望,并对确定费用清缴的方案和时间表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相关企业负责同志承诺,将加强联系沟通,尽快筹措资金,在限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监管单位表示,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跟踪督促,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确保应欠缴费用及时执行到位。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提高监督质效,力争以最小司法投入,取得最佳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