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院下发的《关于在白银等地区民事检察工作中试行层级对应式申诉制度和抗诉案件分流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在白银等地区民事检察工作中试行民事检察和解制度的通知》精神,平凉市院被列为试点单位。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周密部署,提出全市两级院民行检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贯彻执行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市院民行处根据党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启动试点工作:一是组织全市两级院民行检察干警认真学习试点工作制度和部署要求,领会精神实质,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制定下发了《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中层级对应式申诉制度和抗诉案件分流制度实施细则》,为更加有效地贯彻执行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与案管部门协商,下发了《民事行政类案件受理标准》,做到民行案件受理规范、流转有序。四是积极筹备,起草与法院会签检察和解制度和抗诉案件分流制度的工作意见,以深入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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