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预防活动进党校试点工作,近日,平凉市院牵头与平凉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一是各县(区)委组织部、党校、人民检察院要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以党校为阵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活动,着力构建党委组织部门领导、党校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立即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领导小组。组长由市. 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校副校长、检察机关分管副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校教务处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共同承担,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三是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与党校建立优势互补的分工协作机制,并在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各级党校要在主体班次中开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合理设置课程,由各级党校牵头,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积极参与,在每年年初共同编写教案,针对不同类别的培训学员,分别安排不同的教学培训内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如通过组织学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聆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从正面增进学员的清政廉洁政意识。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了解收集参训学员对警示教育课程的反映,对教学内容和方式加以改进,发现问题,制定对策。五是联合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发挥各自优势,组织专门人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推广有效做法,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通过报刊、媒体、网络等有效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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