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对市院重大经费开支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按照《平凉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内部监督一体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平凉市院纪检组严把“四关”,重点对市院机关办公楼卫生间改造、暖气片更换、净水装置安装等改造项目启动了专项监督。
一是严把项目“责任关”。市院党组明确整个项目实施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姚杰负总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存生全程参与监督,计财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监察处抽组人员从工程预算、购置材料、开工建设、工程验收、工程决算、拨付费用等环节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确保改造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严把项目“预算关”。纪检组派员配合市院计财处严格按照慎重、节约、科学、超前的原则,在深入调查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对改造工程和原材料等问题进行了反复调研和论证,通过四家企业投标竞价,编制了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案,最终确定了一家编制预算报价合理,工程资质齐全,信誉较好的公司承建,并提交党组会研究后实施。
三是严把经费“支出关”。纪检组要求计财部门坚持集中统一采购,并及时报送项目费用清单、材料清单及质量检验报告,在采购价格上做到同类产品质量较好、价格最低,同时加强对项目经费开支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费用支出透明公开。
四是严把工程“质量关”。纪检组要求市院计财部门及时报送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质量、安全生产、工期时间合同。施工过程中,纪检检察人员参照施工方案对工程质量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对质量不达标和不符合工作流程的责令立即纠正,确保改造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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