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凉市院始终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两级院执法行为和提高办案质量的最有效手段,坚持“三个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一是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年初市院要求各县(区)每季度都要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要保证做到全面评查,不留死角;针对今年全市出现了多年未有的1件无罪案件和1件撤回起诉案件的情形,该院高度重视,有的放矢,结合省院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了以“狠抓办案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在检察环节发生”为目的的专项案件质量评查。该院2014年共开展定期案件评查4次,评查各类案件62件,梳理归纳各类问题40余条,反馈并监督办案部门改进20余条;在专项评查中重点对1件无罪案件、1件撤回起诉案件、1件法院改变定性的自侦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评查,分别撰写了个案评查报告,将评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反贪、反渎、侦监、公诉部门予以整改。经评查,将该件撤回起诉案件评定为三类案件和今年最差普通刑事案件。
二是类案评查与个案评查相结合。该院针对全市近年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判处轻刑化率较高的问题,对四年来全市所办理的33件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进行了类案评查。重点评查一审、二审法院的事实认定是否合法有据,判决是否适当及县(区)人民检察院、市院公诉部门对这些判决的审查意见是否符合案件事实,是否客观准确等问题。经过评查发现四年来全市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的比率占到了94.3%,远远高于普通刑事犯罪的比率,检察机关却没提出一起抗诉。在向相关部门反馈19条办案存在问题的同时,认真撰写了《平凉市检察机关近四年查处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轻刑化问题分析》,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改进意见,提交院领导审阅。同时通过对渎职侵权个案的评查,评出了1件办案程序规范,侦查获取证据完备,批捕公诉认真细致,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准确,案卷装订合乎规范的优秀反渎案件,通报全市借鉴学习。
三是书面评查与网上评查相结合。该院在重视传统的通过查阅案卷材料书面评查案件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案件评查的新机制、新模式,逐步摸索出了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案件的便利条件进行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的新途径,作为书面评查的有效补充。以书面评查为主,以网上评查为辅,二者各有偏重,书面评查侧重于案件事实及证据的认定等实体方面以及卷宗装订的规范性方面;网上评查则侧重于案件的办理流程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等程序方面。市院和静宁县院今年各开展了一次网上案件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122件,梳理问题36条,评查效果较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该院案管办制定了《平凉市检察机关关于在网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意见》,对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的定义、范围、方法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已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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