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和全市总河长会议精神,完善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助力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按照省检察院、省水利厅持续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平凉市检察院积极衔接,与市公安局、市水务局会签印发文件,抽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联合执法督查组,于6月1日至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河湖联合执法督查,强力推动“四乱”问题整治。
联合执法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县(市、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河湖联合执法两个专项行动和河湖岸线利用项目、河湖采砂两个专项整治部署进展、河湖警长履职和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等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和回潮反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移交办理。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认真征询了基层执法单位、管理人员对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对县(市、区)在专项行动中办理的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后,督查组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共排查整治河湖沟道189条,清除垃圾3600多吨、沙堆料堆18处,工作成效凸显。督察组分析认为,各县(市、区)紧紧依靠法治力量推动河湖“清四乱”工作,领导重视、联动有力、摸排到位、共建共赢,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实现了“1+1+1>3”的效果。
围绕各县(市、区)“清四乱”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组分别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河道流域生态保护和行洪安全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四乱”问题治理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深化协作。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完善“河长+警长+检察长”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模式,更大范围凝聚工作合力。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以水务执法为主体,以警力支援为保障,以检察监督为后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因势利导、综合施策,提高治理成效。四是坚守法律底线。下定决心啃硬骨头,对历史遗留和矛盾突出的难点问题,及时汇报党委、政府协调解决。五是注重典型培育。突出地方特色、行业特色,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布典型案例事例,努力打造平凉“清四乱”工作亮点。六是重视氛围营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扩大宣传,联合公布水政执法和12309举报热线,认真落实激励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督查,健全完善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水务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对涉河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河湖水事秩序,极大推动了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