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强做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近日,平凉市院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和《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
《工作要点》确定了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八项重要任务,九项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精准发力,突出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煤田绿色发展四项重点,建机制、聚合力、抓办案、促实效,抓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十项举措》围绕省院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一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二要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有效解决我市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以及水污染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要开展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专项调研监督活动,坚持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两种手段相结合,巩固保护成效;四要多措并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五要加强高检院和省院已挂牌督办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所有挂牌督办案件一律由检察长包案销号;六要高度关注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执行,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执行监督,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切实保护;七要强化生态修复,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案件“回头看”,建立集惩治、预防、教育、普法、警示、修复、效益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八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九要贯彻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兰州会议精神,做好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管辖、司法办案协作和工作沟通交流,不断推动市内干流支流两岸、界河界山两翼的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推动检察工作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深度融合;十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与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社会认知度,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