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本院概况
平检简介
领导介绍
部门概况
检察新闻
平检要闻
基层动态
检务公开
官方微博
重要案件信息
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
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
法律文书公开
检务指南
网上举报
法律法规
财务信息
工作报告
检察指南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检察服务
法律咨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案件发布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时间:2021-12-13 20:39: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12月10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鹏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灵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一篇: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志龙、杨宏波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下一篇: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以盗窃罪向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