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季度班子成员抓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各成员、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各成员围绕第二季度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对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从履职情况、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汇报总结工作实在、全面、客观,深刻剖析了存在不足,提出了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重要的政治责任,班子各成员、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看清政治形势,提高政治自觉,纠正克服认识站位不高的问题,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要切实落实责任。要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避免“两张皮”现象,严格落实和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三要强化措施,优化载体,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好党建就是为了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从而来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推动业务工作落实的同时更加充实党建工作,使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四要突出抓好廉政风险管控。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各部门各个工作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领导干部要注重平时的言传身教和防微杜渐,为其他人员树立标杆,要随时对干警出现的思想行为偏差及意识形态中不当言行要进行谈话提醒,杜绝苗头性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