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灵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张军检察长和应勇副检察长的讲话进行了讨论,院党组就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深学细悟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坚持目标引领,不断优化工作思路,以科学系统的思维为2023年工作谋篇布局,真正将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细化到工作举措上,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工作成效上,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灵台检察工作新篇章。一要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检察事业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发展,站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二要担当作为顾大局,以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紧贴产业发展,聚焦诉源治理,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机制创新,自觉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为实现灵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要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委《实施意见》,勇于担当,全面履职,以更高的标准、更好地效果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四要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履职水平。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五步工作法”,坚持日常工作周一调度,成绩差距月末点评,规律问题季度分析,半年工作及时总结,绩效等次依据考核,以过程控制保证工作质效,以实绩实效评优选先,一体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