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益的特殊作用,灵台县检察院与司法局、人社局、县妇联、县残联四家单位联合设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广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胜利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了挂牌仪式,并为工作站揭牌。



“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用,力求通过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立足职能强服务,用心为民办实事”。
挂牌成立后,我院分别与司法局、人社局、妇联、残联召开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我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就支持起诉工作开展情况从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具体职能、办案程序及协作履职四个方面作了简要介绍,参加会议的代表结合自身职能领域,就维护弱势群体权益问题,对检察机关牵头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就具体工作中遇到的线索移送、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案件办理等问题达成共识,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力度,更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落实党中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大局、保障民生民利的有效载体。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支持起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和法治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设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为弱势群体“办实事、解难题”畅通了渠道,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民行部门要严格执行“能动检察”的司法理念,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对接、密切配合,确保会签文件落地落实,发挥应有的成效。在工作中坚持携手不松手,监督不越位,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价值叠加的工作合力,扎实办理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同时,与本院刑检部门协同发力,采取刑民并进方式,加大对恶意欠薪等相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要依法规范办案。依法严守公权力边界,立足检察职能提供契合实际、实用可行的法律服务。“支持起诉”不是“代替起诉”,而是“协同之诉”、“平等之诉”,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防止出现缠访、闹访和群访等问题而引发矛盾升级,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创新监督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拓展办案类型,创新办案模式,将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有离婚意愿的受家暴妇女不敢起诉离婚案件、侵害残疾人保证金等类型案件纳入办案范畴。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处理好服务与监督、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同时注重引导和预防,努力提升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水平。
五要加强总结宣传。通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案件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形式,延伸民事检察监督触角,提升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质效。注重对检察机关保护弱势群体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公开公正、和谐有序的优质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