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加强财务管理水平
时间:2022-08-05 10:43:07 来源: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于可聪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依法履行职责,灵台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院办公室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算上报、经费申请、资金拨付、资产管理等,对非办公经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
二是严格控制开支,厉行勤俭节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力戒低效无效支出,把该花的钱花好,花在刀刃上,全力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加快执行进度。牢固树立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没有安排的不得支出。各部门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工作,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适时加快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及责任,严守各项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建立严格而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涵盖财务活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时,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主动邀请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确保全院财务管理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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