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灵台县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四次检委会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重点学习了高检院印发的《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第一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等文件。检察长柳小勤结合本县检察工作实际,对《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一要强化政治责任。要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全体检察干警要以典型案例为指引,办精品案、办优质案,案件管理和检务督查部门要对司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要提高案件质量。持之以恒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作为立检之本常抓不懈。认真学习领会高检院出台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对通报的劣质案件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健立健全常态化案件评查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办案工作能力水平,把案件办成铁案。
三要坚持常态问责。有问责才有负责,问责要敢“较真”“叫板”。要把防止干扰司法办案的“三个规定”落实在办案工作的全过程,严格遵守省院制定的司法责任追究问责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