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灵台县检察院召开第十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柳小勤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孙春兰副总理调研指导甘肃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和高检院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同志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甘肃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等内容。





结合学习内容,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华,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任志奇、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张红英三名同志分别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相关论述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要求,一要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深入推进、取得实效。要深化认识,做到思想再锤炼。中心组学习、全体干警学习以及支部活动都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主要内容,继续扩展内容,活化形式、深化效果。要勇于担当,做到工作再落实。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党史教育思想收获来体现工作的行动和实效。要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学习交流范围,让干警多谈自身学习过程中的体会、认识和收获,深化理论学习的效果。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深刻领会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形势,结合实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方针政策、工作重点思路,学深学透各级“十四五”规划,切实增强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打击犯罪职能,对妨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打击。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对涉及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案件提前介入,提升监督效果,以此确保黄河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治理行动。三要坚持检察业务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认真研究部署防疫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为我县抗击疫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