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灵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市县有关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柳小勤同志主持会议,院党组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更新行动启动大会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灵台县动员会暨全县城市更新行动启动大会精神、全县强降雨灾情汇报暨恢复重建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灵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更新行动是当前我市及我县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发挥检察机关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创建活动增强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机关工作品质,切实增强检察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一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及当前防汛救灾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防汛救灾工作中去,积极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帮扶村的受灾群众家中,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动员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坚决防止因灾返贫的情况发生。二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及当前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刑事检察工作要紧紧围绕打击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更新行动及防汛救灾工作中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围绕在文明城市创建、灾后重建工作中发生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对生态环境破坏、美丽乡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进行履职,直接为大局工作服务。三要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做文明市民。用检察人的模范言行带动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