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下午,县委第十考核组组长、县委巡查办主任刘军一行,对灵台县检察院2020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召开了测评会。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主持。




会上,刘军代表考核组就2020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总要求以及考核方法、步骤和程序,讲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检察长张诚代表县院领导班子从坚持党的领导、履行主责主业、深化从严治检等方面对县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随后,考核组对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2020年,灵台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在县委和省、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县委实施办法,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县检察院服务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救助等工作先后多次在省市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并获评“全省精神文明单位”。灵台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高检院和省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