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与思考-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外勤365老版本下载怎样下载_365bet官方网站_365bet娱乐场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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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检察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3-01-13 15:15: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柳小勤 周培华

         

        [摘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  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在这场重大决策部署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灵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严惩、监督、保护、帮扶”上做文章,同时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针对乡村在实施产业、  组织、人才、文化和生态五大振兴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  对症下药、激发内生动力、构建长期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上  彰显检察作为,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关键词:检察机关 乡村振兴 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灵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  能动履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有效组织开  展了以“检察护农、检察亮剑、检察维权、检察便民、检察  为民、检察普法”为主要内容的“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检察官在行动”专项行动,初步形成了具有灵台检察特色工作模式,取得了比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灵台县农村现状调查

        灵台县位于陇东黄土高原南缘,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海拔在890-1520米之间,辖9镇4乡1个城市社区186个行政村5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3.06万人,其中:农业人  口20.75万人,耕地面积76.91万亩。2011年灵台县被列为  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有79  个贫困村,2015年有1.3万贫困户4.55万贫困人口,贫困  发生率为16.15%,2019年3月灵台县以贫困发生率降至  1.15%和群众认可度97.31%、错退率0.03%的优异成绩顺利  退出贫困县行列。

        二、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检察实践

        灵台县检察院在工作实践中,主要从两个大的方面持续发力,一方面是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的精准脱贫精准帮扶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主要是通过“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检察官在行动”来充分履职,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直接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和乡村振兴实施。一是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2012年以来,灵台县检察院共抽调8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负责独店镇龙翻头贫困村的扶贫工作,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4.6万元帮助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3月顺利实现贫困村出列。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安全饮水”“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部署,帮助协调县乡资金项目,陆续建成幸福之家、图书室、爱心理发屋、村党员活动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等村民集体活动场所,建设修整硬化村社道路4.7公里,安装路灯27个,建成安全饮水设施1处,建设新型农村厕所202 个,村卫生室1个,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性改观。大力开展产业扶贫。苹果产业达到1173.65亩,牛饲养量173头,肉羊存栏350余只,涌现出产业带头人7人,“家庭农场”4个,初步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效应。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为35户1056人贫困户解决低保、五保、医保、教育、住房、就业等实际困难。二是以党建促发展带动脱贫。帮助配强配齐村两委班子,配备大学生专职化党支部书记和大学生村文书各1人,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一肩挑”。检察院两个党支部与村党支部每季度开展1次支部共建和扶贫济困工作,经常性地上门开展法制宣讲、捐款捐物、产业帮扶、访贫问苦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三是驻村帮扶促农村集体发展成效显着。驻村队开展“六个精准”工作,大多数贫困户纷纷出列。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得到提升,村级领导班子开展工作有底气、有硬气、有威信。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路、通水、通网、通班车等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刑事发案率较低,过去遇到问题斗殴,现在遇到问题讲法用法。通过土地流转、引进龙头企业等方式,实现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在4万元以上。

        (二)通过检察履职,助力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灵台县检察院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六项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司法保障工作,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检察护农”行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灵台  县检察院围绕全县“六条重点产业链”和“三大园区”建设、牛果菜和中医中药康养发展,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无垃圾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好乡村风情风貌、传统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涉农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和谐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审查批捕危害农村稳定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被告人43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有效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二是开展“检察亮剑”行动,严惩涉民生类犯罪。通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从严惩治各类严重违法犯罪,加大对案件指导、监督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和纪委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在项目资金、扶贫开发、易地搬迁、民政救济、养老保险收缴、退耕还林等领域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建立完善资金监管漏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累计审查批捕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务犯罪嫌疑人7人,支持起诉7人,批捕起诉其他案件11起,发放检察建议7份,对脱贫攻坚职务领域违法犯罪形成有力威慑。

        三是开展“检察维权”行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依法严惩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和在校学生实施的犯罪,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时效,尤其是注意对弱势被害人在案发后的司法保护。累计审查批捕侵害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29人,起诉被告人31人,开展农村预防老年人诈骗宣传活动11场次,散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有力保障了农村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检察便民”行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接访,着力打造“信、访、电、网”多元化、立体式信访平台,升级改造信访接待大厅、远程视频接访、检察长定期接访、干部带案下访、律师定期坐班等工作模式,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途径,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目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为被害人及家属争取到国家救助资金20万元。

        五是开展“检察为民”行动,持续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职能,积极探索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四个最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公共安全、邮政快递、金融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和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共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报酬5件,成功帮助34名农民工讨薪11.5万元,批捕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电信诈骗4件9人,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是开展“检察普法”行动,推进法治宣传。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出了“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等精品活动并长期坚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深入到乡村和民企,力争做到法治宣传全覆盖。创新宣讲方式,制作宣讲资料,使每一场宣讲活  动深入人心。在宣讲活动中积极向群众发放宣讲资料,耐心讲解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加强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累计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六进”活动2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册,集中宣讲120余场次。

               三、目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产业规模还比较小,有待于进一步壮大。各村目前虽然有支柱产业(大部分是苹果,也有蔬菜),也成立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但与贫困户的链接不够紧密,苹果主要受气候影响比较大,收入不够稳定,收成好,价格就低,收成不好,价格高但没有量,所以群众发展苹果产业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蔬菜大棚只带动贫困户,吸纳附近群众务工也不多。由于产业效益不高,缺乏集约经营、业态融合,产业链接功能不够强,对村民带动力能力有限。

        二是贫困户内生动力有待激发。贫困户大多数受教育程度不高,目光短视,外出务工是他们多数的最佳选择,但近三年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开工少,外面活比较难找,所以他们习惯于安于现状,一些基本生存要求满足后,缺乏更高的物质和精神追求。同时,由于群众市场意识不强,接受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差,长期以传统种植业为主,养殖业有所发展但没有形成规模,无法适应市场竞争,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内生动力不足。

               三是返贫的因素还比较多。因病、因残、因案件或突发性事件致贫返贫的较多,群众稳定收入渠道狭窄,经济基础不够扎实等。国家虽然在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动态监测机制,但由于群众的经济基础总体比较脆弱,抗风险能力小,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国家通过医疗报销、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后,群众的承受能力还是比较大,返贫的风险依然比较高。

           四是乡村振兴工作压力依然较大。经过多年努力,绝大多数群众稳定脱贫。目前在农村生活的绝大多数为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有能力的都在务工地或县城购买了商品房,将老人和孩子带出去了,老家的房子因年久失修,土地也被流转或出租,对农村的感情越来越疏远。组织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中,只有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这几年省市县加大工作力度,配备了大学生专职化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文书,村班子结构得到优化。产业发展中仅剩老年人和留守妇女在苦苦支撑,返乡创业的寥寥无几。所以现状决定了乡村振兴的道路任重道远、困难重重。

        四、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的几点思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艰巨、繁杂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大有作为,大有可为。结合灵台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检察院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要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做文章。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着力促进解决损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有序进行,为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着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多办案,办好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构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合力。

        二是要在产业振兴上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活动,突出打击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盗抢农业生产资料等犯罪行为,严惩贪污、挪用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贴资金的职务犯罪,推动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绝对安全。重点保护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危害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犯罪,严惩项目审批、税收征管等环节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犯罪。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等问题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涉农企业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重点打击破坏土地制度综合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依法保护以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等行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要在人才振兴上同向发力。加强对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司法保护,重点打击盗窃抢劫、勒索诈骗、侵占挪用企业财产,以及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串通招投标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强化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不当等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妥善办理涉及企业融资纠纷的案件,加强企业合规性审查。重点保护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农村创业人员、农业科技人员人身权、财产权犯罪,严惩侵吞截留挪用农民培训经费犯罪,妥善办理涉及农村人才培育引进的矛盾纠纷,激发农村人才队伍活力。突出保护返乡下乡创业的在外企业家、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等群体合法权益,着力监督纠正市场准入、证照审批等环节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宽容创业过程中产生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以外的失误、偏差等行为,保护创业人员积极性,引导人才资源向农村流动。

        四是要在文化振兴上同频共振。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抵御各种错误和腐朽文化的影响。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对社会价值观的引领、指导、评价、规范作用,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失信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严重失德失信行为,依法批捕、起诉。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破坏传统村落、损害民间手工艺品声誉等犯罪行为,着力惩处乡村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破坏犯罪活动,加强对文化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检察监督,重点保护民间手工艺作坊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文化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检察宣告、公开听证等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活动,宣传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促进农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良好风气的形成。

        五是在生态振兴上持续用情用力。严厉打击非法向乡村倾倒废物、垃圾,非法排放黑臭水体以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惩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动植物疫情背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量刑畸轻等问题的监督,对污染乡村环境、破坏乡村生态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在履行诉前程序后及时提起公益诉讼。积极参与土壤、水污染防治行动,突出打击非法破坏耕地,非法使用化肥、农药,向河流、湖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犯罪行为,保护种植业、养殖业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农业企业违法犯罪,严惩阻扰、破坏绿色农业项目建设和绿色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妥善办理涉绿色农业企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在依法打击、监督的同时,积极开展修复补偿工作,引导或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督促违法行为人,采取承担劳务、给付货币等方法,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确保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

        六是要在组织振兴上有所作为。重点打击基层组织“两委”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和以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等不正当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的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乡霸、村霸、宗族恶势力等黑恶霸痞犯罪,盗抢拐骗、敲诈勒索等易发多发犯罪,以及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农村公共安全犯罪,确保基层百姓安居乐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办理村民之间因宅基地、农用地纠纷等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修复社会关系。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元化诉求表达渠道,努力让群众“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加强对农村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农村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严防发生各类安全案(事)件。

         

        (作者:柳小勤,联系电话:18093303030,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培华,联系电话13809333505,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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