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认真履行未检职能,不断更新理念,创新举措,采取“捕-诉-监-防-教”一体工作模式,用心用情用力开创未检工作新局面,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一、依法履职,持续用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将强奸、猥亵等刑事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确保罚当其罪,惩治到位。近两年,我院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9件11人,提起公诉7件7人。二是强化督促帮教。对移送起诉的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逐一分析犯罪具体原因,精准制定帮教措施,并将家庭教育放在首位。如在办理李某某盗窃一案时,发现其父母家庭监护不力,对孩子疏于管教,致使其是非观念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差,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案件承办人对不起诉人的悔过情况跟踪监督整改,防止重新犯罪。目前,向法定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三是培育关爱基地。投资78万余元建成了“护航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充分利用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了“法润青春 关爱成长”系列活动,通过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教育基地,聆听法治讲座、组织模拟法庭等,帮助在校学生培养良好品行,树立遵法守法意识。
二、构建机制,用心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根基
一是建立准入机制。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局加强对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员工从业禁止制度,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3000余份。建立入职查询制度,把好在校从业人员的“入口关”。二是完善罪错未成年人矫正机制。建立专业化社工队伍,对于决定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采取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的模式,通过社会调查、关爱帮教、家庭教育等工作,帮助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多种问题。已开展社会调查30余次,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10余次。三是落实一站式救助机制。联合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建立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及综合救助为一体的“一站式”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工作机制。近两年通过发放救助金、帮助申请低保等方式救助受害未成年人4名,发放救助金5.5万元。
三、综合治理,用情延伸社会综合治理触角
一是深化法治教育。积极落实启动家庭教育宣传周、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壮大法治副校长队伍,选派11名业务素养高、责任心强的干警担任辖区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院领导和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以“法治成年礼”“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平台,组织开展电信诈骗、“两法”宣传等各类普法活动60余场次,覆盖受众2.9万余人。二是维护校园安全。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2万余封,引导家长结合网络安全、校园欺凌、不法性侵、珍爱生命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适时教育。法治副校长定期以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校园餐厅、寝室、公共基础设施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安全管理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校园安全落实机制建设的建议,督促把校园安全落到实处。三是净化周边环境。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结合高检院“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旅馆、歌舞娱乐、网吧等场所开展整治,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容纳未成年的KTV、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制度等问题提出建议13条,针对校园周边安全监管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3份,从源头上堵塞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下一步,灵台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履好职、尽好责,并进一步促进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大力提升法治效能,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地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为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