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数据是评价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也是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预警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在检察工作中举足轻重。但由于在思想层面与实践层面距离新时代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灵台县院党组认真研判,多方“会诊”,找准“病灶”,精准施策,推动分析研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存在“重分工、轻配合”的认识误区。缺少系统观念,没有认识到数据分析研判对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办案人员不重视数据、随意修改案卡、补录案卡,造成数据失真;案管部门人员不重视分析写作能力,只是止步于数据统计;研究室、办公室人员不善于使用数据,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具体。
二是存在“重办案、轻数据”的惯性思维。部分员额检察官没有将案卡填录放到与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对案卡填报持“错了就改,漏了就补,能不填则不填,填的多错的多”的态度,存在案卡漏填、错填、不及时填录等问题,影响了统计报表生成。
三是存在“重表象、轻本质”的本领恐慌。通常以考评方案为指挥棒,每月进行常规性综合分析,但针对本院专项分析较少。常规性综合分析报告主要是数据罗列,对策建议少。由于事多人少,加之分析研判能力不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联系不够紧密等原因,分析报告中对重要数据反映的问题本质、规律缺少深入研究,进而削弱了利用数据分析优化检察业务管理的作用。
四是存在“重统计,轻转化”的实践困境。一方面,利用分析研判提升案件质量后劲不足,综合部门受职责限制,对问题整改、措施建议是否落实难以有效跟踪督查,导致数据分析有形式主义倾向;另一方面,进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时缺少“破圈思维”,没有将分析研判与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检察大数据服务社会治理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为此,灵台县院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压实案卡填录的主体责任。员额检察官应作为案卡填录的责任主体,强化“数据意识”,对案卡填录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案卡填录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案卡填报纳入重要工作事项考核范围,作为部门推荐先进的重要依据;案管部门要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加大对案卡填录的考核占比,对不规范填报、故意虚报、瞒报数据等行为通报到人,并给予严肃问责。真正从源头把好数据质量关,做到“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二是完善分析研判会商机制。严格落实业务数据月分析研判制度,按时召开案管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发挥各个部门的优势特长,让研判方式更加专业、研判内容更加深入,研判对策更加精准。三是促进分析研判成果转化运用。对分析研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由案管部门协同政治部逐条逐项督办落实。将分析研判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相融合,对重点问题、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分值进行动态调整,使考核与研判相互促进。要树立“破圈思维”,紧扣县域发展大局,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社会热点、重点业务、常发性类案等开展深度分析研判,为服务县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性参考。四是增强分析研判队伍力量。通过业绩考评、通报表彰、报告评选等方式,提升干警开展业务分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举办专项培训、业务研讨、“分析实战”等活动,解决干警能力恐慌。通过统筹重点课题、以老带新、以强补弱等方式,提高分析研判的整体能力,力争在分析维度、分析方法及信息智能化上弥补灵台检察研判能力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