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九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一专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周广平、张建灵两名同志围绕学习省委《实施意见》进行了交流发言,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自觉坚定政治忠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等,是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深刻认识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各项部署要求上来,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守纪律不仅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保障,要切实把纪律规矩贯穿始终,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深化拓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成效,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守好纪律红线。四要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借好“东风”,做好文章,要学深学透学扎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最大限度用好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