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水平。8月31日,灵台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就省、市院公益诉讼案件评查实地核查反馈问题,对标对表分析我院公益诉讼案件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公益诉讼案件提质增效。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广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重点学习传达了省院《公益诉讼案件评查实地核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市院《关于公益诉讼案件评查通报》以及最高检《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硬指标常抓不懈,公益诉讼部门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办理了一批有质量、有影响力的案件。但结合此次省、市院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情况来看,我院在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证据收集固定、法律文书制作、检察建议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以此次案件评查为契机,一要正视问题和差距。要认真研究省、市院反馈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坚持“一问题一台账”,及时认真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树牢精品意识。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着力破解公益诉讼办案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实现从形式上的“重指标”到实质上的“重质量”、从低效能的“出数量”到高质量的“出精品”、从浅表层的“全覆盖”到有侧重的“求突破”的重大转变。三是着力提升素能。要持续强化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扎实学习最高检《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从线索评估、立案调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直至终结审查,始终坚持全面客观的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相关书证、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拍摄视听资料等,确保每一个办案环节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撑。四要注重培树典型。要从案件办理前端入手,以精品案例培育为抓手,做到案前明思路、案中精办理、案后重总结,着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高质量融合发展,力争按上级院要求让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