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广平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通知》、县纪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县作风办关于印发《灵台县干部作风建设年“群众评机关、群众评干部”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客观分析了我院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存在问题,对“群众评机关、群众评干部”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对后四个月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推动灵台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全面管党治检要求的现实需要,是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迫切需要,一定要将县委和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强化自我约束,着力增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性。全体干警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有关通知要求和我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行为,要慎言慎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纪律作风建设的严肃性。三要强化执纪问责,着力维护纪律作风建设刚性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院党组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职担责,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执行纪律、查找问题、整改问题。四要强化素能提升,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全体干警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尤其是青年干警,要保持应有的思想定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我加压,刻苦学习,主动作为,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五要推动落实整改,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对院党组和干警个人自查梳理问题抓好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按期销号,及时发现、记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与评优评先、选拨任用、绩效考核相挂钩,在严格执行制度上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