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灵台县检察院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会议通报了县人大代表交办我院的意见建议情况,逐项明确了主抓领导、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并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党组各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检察机关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主要途径,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有效手段。
就如何落实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该院结合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办理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政治自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不断增强法治自觉,把全面履职尽责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相结合,在意见建议办理中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不断增强检察自觉,紧盯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将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六项重点工作”,不断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把代表满不满意、群众认不认可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不断加强、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三是充分发挥外部协调监督作用,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拓展联络方式,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主动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常态化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公开听证等活动,不断完善转交事项、案件办理机制,提高联络工作的精准度,精心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检察业务水平。紧紧围绕“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建设总要求,多形式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着力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赢得代表和群众的认可,树立起新时代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