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检警双方在深化司法理念上同心同德、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同舟共济、在强化执法规范上同向发力、在提升业务能力上携手共进,有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阶段性成效。
联席会议,疏通检警协作“新渠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灵台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次联席会议会签了《灵台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协商解决了派驻人员、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方面存在的6个问题,通过把问题“在桌面上消化”的方式有效疏通了检警协作“新渠道”。至目前,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2次。
提前介入,确保公安侦查“有方向”。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创新完善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侦查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工作机制,努力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侦查前断,为公安提供“方向”,为办理人民满意的铁案“奠基”。日前,该院提前介入一起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危险驾驶案,通过检察官联席会研判案情、引导侦查人员扩大取证范围,确保了案件顺利办理。
明确流程,履行监督职责“全闭环”。该院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总要求,与侦查机关会商明确了“发出监督通知书——法制部门接收——办案单位整改——法制部门反馈——检察官审结”的监督工作流程,确保了侦查机关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监督事项,有效提升了监督刚性,实现了侦查监督的交互留痕、流转闭环。
简案快办,司法为民驶入“快车道”。该院与公安、法院协商确立“简案快办”工作原则。经公安一次“繁简分流”后,该院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速裁程序的“简案”整合法律文书,集中讯问、开展认罪认罚、制作起诉书。提起公诉后,法院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至目前,该院通过“简案快办”办理了1起盗窃案、5起危险驾驶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升了办案质效,真正让司法为民驶入了“快车道”。
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无死角”。该院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辖区某镇近年工程项目多、人口流动性大、刑事案件多发、基层治安亟待加强。该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面排查、专项整治,达到了预期效果,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今后,灵台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与灵台县公安局共同探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新模式,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精细化水平,助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