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检察干警的有效监督管理,灵台县检察院多措并举贯彻执行“三个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落实制度要求。为使全院干警准确把握“三个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灵台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专题培训会、廉政警示教育会、部门集中学习会等形式,带领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和违反“三个规定”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精神实质和对检察干警依法履职保障作用,做到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彻底打消干警不愿填、不会填、不敢填报的心理阻碍,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规定内容,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私情人情、把好交情友情,绝不出现违反“三个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办案,从内心深处构筑起公正廉洁检察的“防火墙”。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办案大厅电子显示屏、检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多媒体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积极宣传“三个规定”内容和重要意义,扩大“三个规定”的知晓范围。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召开专题宣讲会4场,县直单位和乡镇2000余名干部职工签订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月报告”制度。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精神,将“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作为长效机制,实行“月报告”和无报告事项“零报告”制度。组织全院干警签署严守“三个规定”个人承诺书30份,进一步强化干警自律意识、规范检察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与权威。
四是加强内外监督,筑牢廉洁屏障。通过在检察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多渠道接受辖区群众、当事人、律师、关系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的作用,对违反任职回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2017年以来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虚假诉讼等案件进行“回头看”,对排查倒查发现案件线索、上级交办线索、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时运用办案流程系统、案件评查等有效方式,认真摸排干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追责,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
“三个规定”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拒绝干扰、抵制诱惑提供了“挡箭牌”和“防护盾”,既是对检察干警的职业约束,也是对检察干警的履职保障,灵台县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相关工作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