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灵台县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三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各成员、各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市委书记郭承录在全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的讲话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新视角思考和推动检察工作。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抓党建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融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三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加快建设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排头兵、陇东南崛起先行者、全市乃至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做出新的检察贡献。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最高检2月2日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和陈一新在中央政法委年度总结及工作部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