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高检院“梧州会议”精神,落实省院副检察长徐雷《全力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和《平凉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10月29日,灵台县检察院举行了薛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部门代表与申请救助人所在的村干部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这是该院首次对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主持,他首先就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义、基本原则、救助对象等相关政策规定及近年来灵台县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张诚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将以高检院“梧州会议”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精神,把救助工作延伸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控告申诉各环节,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案件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加速审批,确保检察环节贫困对象“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解决刑事被害人近亲属的燃眉之急。
随后,案件承办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本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情况,就审查认定的事实、拟司法救助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阐述。申请救助人薛某某系灵台县百里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母亲因姜某交通肇事案致伤,救治无效死亡,生前花医疗费20余万元,除车主垫付8万余元,其余多为举债,肇事司机姜某亦为同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事后仅凑12000元丧葬费。薛某某正在大学读书,家庭经济拮据,本院在办理姜某交通肇事案中收到薛某某的救助申请,经审查该案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救助条件,为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重振学习和生活信心,拟对其进行救助。但综合考量本案实际,尚存在救助金额较小、法院民事判决尚未执行的情形,故举行公开听证。
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各听证人员围绕此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等问题进行评议并依次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申请人进及时行司法救助。同时,参会代表委员对该院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务实之举,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提升了救助的公信力,切实解决了刑事受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其中,政协委员何小荣表示:“法是法,情是情,对薛某某予以救助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以人为本的司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