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安排部署,10月22日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对李程涉嫌危险驾驶案、张凯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青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律师代表等参加。
听证会上,杨青检察长首先向听证参加人员及当事人详细介绍了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及本院办理不起诉案件时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随后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助理王小玲对两起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情况及拟不起诉理由作了汇报,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后,依次发表了意见,他们表示听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对二位当事人的不起诉决定是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合理合法。
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对两名被不起诉人犯罪事实及不起诉理由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听证的案件作出了决定,后由杨青检察长当场对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