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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静宁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第一巡查组对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受理对象
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教育整顿对象(在编在职干警、事业人员、工勤人员)。
二、巡视内容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结合巡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重点巡查教育整顿、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查期间(5月17日-5月21日),巡查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静宁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静宁县城关镇阿阳中路9号县委后院);
(二)意见信箱:静宁县检察院门口;
(三)电子邮箱:jnzfjyzdb@163.com;
(四)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933-2523150;手机:13993393696。
受理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1日。
根据巡查工作条例规定,巡查组主要受理反映巡查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静宁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巡查组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