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你们知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吗?”“如果遭遇侵害,我们应该怎样做呢?”4月13日,担任阿阳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静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杨青和检察官吴小鹏走进该校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场生动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开课前,法治副校长杨青立足检察职能,结合“一号检察建议”,并以此“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学校的发展、为静宁学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检察官吴小鹏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号检察建议”、校园欺凌、网络电信诈骗、刑事责任年龄等融入授课内容,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知识,教育学生谨慎交友、远离犯罪,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提高自觉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欺凌、性侵害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学会用法律护航自己的美好青春,做一名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
此次法治教育活动是静宁人民检察院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为民办实事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