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近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本院开展的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取2021年该院办结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案件,采用“检察官+人民监督员”的评查模式,进行了全面评查。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案件卷宗、听取承办检察官汇报等方式,对照《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评查并开展讨论和交流。
评查后,人民监督员对评查的案件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无瑕疵或不合格案件,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针对评查出的问题,该院组织办案检察官逐项研究并及时整改。
下一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规定,拓宽监督渠道,找准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切入点,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