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大 检察砥砺行】泾川县检察院三措并举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求实效
时间:2022-11-10 08:57: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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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泾川县检察院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细化实化监督措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有效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为提高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精准性,组织刑执部门干警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先后共开展集体学习8场(次),开展学习交流4次,撰写学习心得6份。同时,结合最高检、省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指导性案例、典型经验交流,进一步加深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把握,掌握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要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能力。在具体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实践中,根据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的不定期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和法律知识讲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信心,强化矫正效果,以近年来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案例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警醒意识,遵纪守法,努力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主动融入社会的能力。
工作中,我们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对象交接环节制度地落实,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认真总结提升工作经验,概括起来主要采取“三查、四看、五到场”检察工作办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扎实开展。“三查”为:一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法律文书是否规范;二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决、裁定生效后通知、送达期限是否规范;三查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是否超期。“四看”为 :一看判决、裁定;二看社区矫正告知书;三看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四看罪犯结案登记表。“五到场”为:查看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到场、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场、村(社区)干部到场、入矫人员到场、入矫人员家属到场。同时,严格按规定坚持“社区矫正对象到位,法律文书齐全”的人员接收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全部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与人民法院联系进行妥善处理,有效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立足监督职责,以动态监管为切入点,确保社区矫正检察全面规范,工作中主要采取与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走访家属、村组干部等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平时表现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社区矫正监督检察过程中充分利用司法所的移动管理系统,进行“五查看”,即:查看近期矫正对象活动轨迹;查看是否存在定位失败;查看定位电话是否畅通;查看指纹签到是否存在缺漏;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是否齐全、完善。通过以上动态跟踪监管的措施,综合分析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定位失败、定位电话关停机、指纹签到时间不符合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及时联系其家属、实地走访了解情况等办法跟进检察,并视情节作出口头建议或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确保社区矫正管理的标准化和监督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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