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检动态】泾川县检察院以“三抓”举措推进“三个规定”落实
时间:2022-10-28 08:45: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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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是检察机关有效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措施,泾川县检察院以“三抓”举措推进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思想认识。常态化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明确其涵盖的范围,深刻认识到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领会填报内容,明白“过问未必违规”,但“违规必须担责”,“到期就要填写,填写必须属实”,形成“有问必填”的自觉,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隔离墙”。
二是完善台账制度,抓填报管理。及时完善台账制度,要求干警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及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抓责任落实。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填写人员范围和内容,破除“依法办案、不用填报”的思想误区,建立“坚持程序、逢问必录”的行为准则,要求每月认真如实记录,填报来自领导、熟人、亲友、同学、同事、战友等各方请托以及咨询了解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并将填报情况坚持在职工会上通报,对“零报告”及凑数、注水填报等情况严肃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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