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强化联络意识。将代表联络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树立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开展联络的工作理念。在人代会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代表意见,并整理汇总,逐项制定落实措施。在坚持每年向人代会作工作报告这一法定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等制度,今年以来,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工作4次,积极配合人大调研“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
二是注重完善联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积极参与“人大代表行动月”活动,征集意见建议1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次,登门走访人大代表12人次,通报检察工作6次,征求意见建议3条;4名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参与公开听证38次;选派检察官向人大代表专题培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法律知识2次。
三是注重拓宽联络渠道。持续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向人大代表专门派送赠阅《检察日报》,方便代表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检察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方式,充分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大代表零距离参与案件办理,保证了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达到了息诉罢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