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泾川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等现象发生。
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注重方式创新,监督和管理同频共振。坚持每周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学习,每周四进行劳动,检察官不定期巡查、谈话制度,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了解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2021年10月,社区矫正人员金某因到怀孕晚期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定期学习,县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社区矫正人员家中了解情况,告知其在家中学习,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的同时彰显司法温情。
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建立法律文书抄送制度与定期通报制度,不断密切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联络,消除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真空地带”,确保社区矫正监督的全覆盖。截至目前,该院未出现脱、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