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省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泾川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提高防控思想认识。当前,包括我省在内的国内多地报告出现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时刻绷紧防控弦,切实履行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体干警要从思想上保持高度重视,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更加精准有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抓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全体干警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场所,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要按要求坚持正确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主动完成疫苗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持续落实好公共区域消毒,外来办事、涉案及相关人员来院,要求其提供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三、确保严格请示制度。持续做好常态化人员排查工作,全体干警及共同居住的家人(含密切接触人员)近14日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和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本部门领导报告备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防止疫情传播。坚持确无必要不外出,严格落实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未经审批、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者,依照相关法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