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检察院组织全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前往天水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天交流学习,该活动组由平凉市检察院正县级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赵岚,第六检察部主任车晨刚带队,天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孙洁全程陪同。期间,先后深入天水市院、麦积区院、清水县院、张家川县院通过召开座谈会、翻阅案卷的形式,分别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项工作开展及工作方法经验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
泾川县院对本次交流学习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就学习活动中具体事宜和重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明确了学习目的。同时指派该院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带着提前收集整理的问题前往,在学习交流中深刻认识自身不足和差距,不耻下问,积极开展研讨交流,汲取宝贵经验。交流学习结束后,及时认真总结提炼向该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进行汇报,并就学习内容与二部干警作延伸交流培训。通过学习领会,提升干警业务能力。该院下一步将以办案为重心,强弱项、补短板、育亮点,促进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理念,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大局谋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大局意识。经常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及个案办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请示,争取批示和支持最大化,不断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刚性。积极引导行政机关打消顾虑、转变思想,积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二是聚焦难点,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紧跟时势,围绕大政方针,依靠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部署安排,着力解决主要矛盾。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创新创优,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工作新机制。从学习借鉴天水市检察建议约谈制度、检察建议抄送制度、检察建议公告督促制度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与县财政沟通协调,设立公益诉讼案款专户,确保侵权责任人为受损公益“买单”在阳光下运行;探索适用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确保被告积极认真履行修复义务;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手段等方面,借鉴、复制却不局限于公益诉讼“天水样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及时查缺补漏,结合泾川实际,进一步解决工作难题,打造泾川公益诉讼工作新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