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三个规定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02
“重大事项”填报制度
2019年8月23日,最高检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2020年4月9日,最高检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规范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
关系再好,这些事情不能问,
走得再近,这些忙也不能帮!
“三个规定”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告诉我们
“干预案件”、“打探案情”、“请托说情”
“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监督执纪”
..........
都将被记录填报
严格落实
“三个规定”“重大事项”
填报制度
快来自查!
1
某领导:小王啊,你最近是不是在办理xxx的案件啊,他是我亲戚,你看能不能从轻?帮忙关照一下!
检察官小王:这可使不得领导,这违反了“三个规定”!
Tips: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2
某检察官:小王啊,听说你最近办了一个抢劫的案子,我私下和你说,是我一个战友,跟我打过招呼,你要手下留情啊!
检察官小王:这可使不得,这违反了“三个规定”!
Tips: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3
某同事:小王啊,你们最近是不是有干部选升啊,到底谁能晋升啊,你看我有没有戏啊?
政治部小王:这可使不得,这违反了“三个规定”!
Tips: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4
网络公司小李:王主任,我是网络公司的小李啊,听说咱们马上要上一套办公自动化的系统,这次的项目能不能交给我们公司做啊?我晚上定了个包间,当面向王主任请教!
办公室小王:这可使不得,这违反了“三个规定”!
Tips: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间接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质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5
某检察干警:小王啊,最近又接到举报电话啦?听说我们单位最近搞了个内部巡察监督,你能不能把情况和我说说啊?
Tips: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6
小王母亲:儿子啊,听说你最近在办隔壁李叔叔的案子啊?
检察官小王:这不能告诉你,这违反了“三个规定”!
Tips:对来自熟人、亲友、同学、战友等各方请托,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干预过问必登记!
说情打探必拒绝!
了解指导必留痕!
违规违纪必追责!
@所有人
如果你的朋友、亲人在检察院工作
请不要想方设法说情打招呼
被拒绝时
请理解他,不要埋怨他!
因为,我们逢问必录!
问与不问都要依法办理!
遵守“三个规定”
让我们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扞卫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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