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川县检察院召开干警例会,组织学习《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会议强调,两个《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客观要求,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建设,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更好肩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要结合“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把“要我填报”转变成“我要填报”成为新常态;二是明确检察机关各类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政策要求,法检两院被开除人员不得从事律师事务所任何工作,退休人员在不违反相关从业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经过审批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出法院、检察院,不再保留相关的各种待遇;三是加强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在工作中发现律所违规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离任人员到所任职、或者离任人员违规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及时通报司法行政机关依规处理。
会后,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守好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肩扛责任,心有畏惧,让从严落实两个《意见》成为长期遵守的一项政治纪律,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