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安排,近日,我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张永任组长,由10名员额检察官为组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集中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来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各员额检察官所办结的重点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本次评查涉及刑事类案件(其中包括不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类案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包括纠正违法案件)、司法求助类案件共123件。
张永检察长指出,此次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检验该院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对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标准化进程,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张永检察长要求,要提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支持和配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案件自评环节认真自找自查,及时整改。在交叉评查中员额检察官要敢评敢查,真评真查,严肃认真履行评查职责,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真正起到规范司法行为的效果。同时,案管部门要抓好整改落实,避免“有问题、有反馈、无整改”、“有回复、无效果”的现象和屡查屡犯的问题发生。做好评查记录,为绩效考核提供真实依据,奖优罚劣,落实好最高检提出的“质量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和办案水平双提升。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华亭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执法办案活动过程中,将提升案件质量作为“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以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践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